第五十一章 一起出事了 (第2/3页)
过,没办法,谁叫自己运气不好,穿越的时候没穿越成公主啥的身份呢?
形势比不得别人,那么只能委屈自己向小孩子行礼了。
脑袋和膝盖,选一个,是个人都会选择脑袋。
而弘晖每次都会回礼。
倘若没有一个对比物,沈琳真没啥感觉,习惯成自然嘛,可偏偏李氏生的儿子弘盼,眼睛长在头顶,觉得沈琳向他行礼是很礼所当然,是必须的。
最重要的是,还双手反背着,头高昂着,让沈琳行全礼,弘晖那个嫡子哪怕受了沈琳的礼,人家还会虚扶一下,嘴里还会客气些呢。
这么一对比,弘晖在沈琳的心里地位,自然蹭蹭的往上涨了。
是个人都喜欢温和可亲的弘晖,谁那么犯抽会喜欢弘盼啊。
因为,沈琳便用老南瓜雕刻了南瓜花灯,另外还扎了一个形似汤圆的花灯,外表就是那种被咬了一口,里面的芝麻馅流了一汤勺的那种。
别看沈琳用毛笔字写得不怎么样,不过,架不住人家穿越前,是学过画画的,国画,油画是不行,画颗汤圆那是绝对没问题的,还是自己最喜欢吃的东西。
画得那叫一个活灵活现。
沈琳在画汤圆,在制作的时候,侍书不由是感慨,倘若格格能把这份心用在正途之上,估计小阿哥早就怀上了,实在不行,怀个小格格也成啊!!
也幸好自己没几年便要放出去了,要不然,真心要呕死的,碰上这么一个毫无上进之心的主子。
至于汤圆,沈琳自然是不敢送的,不过,汤圆不能送,四爷可没规定糯米食一类的不能送。
要知道,用糯米食做成的,不要太多,粽子也使得,南瓜饼也使得,至于这年头还没出现的油炸汤圆,也可以上,所以,沈琳很华丽丽的做了南瓜饼。
既然有了南瓜花灯,做些南瓜饼好像也挺应景嘛!!
换了是平常吧,弘晖对汤圆和花灯还真不怎么特别有兴趣。
本来他便和四爷一样,不喜甜食,至于花灯,他是觉得,那是小格格,小姑娘会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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