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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公正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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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章 公正之名 (第3/3页)

努力。

    事实上,执法殿判案有很多环节,而且每一个环节都由不同的人审理,班次更是时常轮换,就算有人要做什么手脚,也很容易露出破绽。

    也正是因为执法殿的存在,致使天衡宗内部少有龃龉腌臜之事,门风积极向上,弟子文明守礼,在七大宗门之中,风评都是名列前茅的。

    如今,天衡宗内部,更是没有人会对执法殿的调查结果产生什么质疑。

    叶熙月不说话了,执事耐心等待了片刻,方才出声道,“叶熙月,对于以上,你有什么话要说?”

    “……执事大人,我听不懂你们在说什么。”叶熙月咬了咬牙,依然坚持,“我真的没有雇他们去害人,柳春儿的所作所为与我无关!”

    “除此之外,你还要其他要说的吗?”执事一脸平静。

    叶熙月张了张嘴,脸色青红交加,最终还是咬紧牙关,摇了摇头。

    执事转头看向叶翩然,“叶翩然,你是否有关于指证叶熙月雇凶杀人的证据?无论是何种形式,均可交由执法殿审查。”

    “没有。”叶翩然摇头。

    执事颔首,目光扫过大殿中央的一众人等,“其余人等,可还有其他补充?”

    众人均是摇头。

    “那么,下面由我做出判决。如有异议,务必及时提出。”

    顿了顿,执事严肃道,“据调查,外门弟子柳春儿三人受人指使,意图谋害同门弟子叶翩然。怀疑幕后指使者为同门弟子叶熙月。逻辑合理,情感明确。缺少直接证据。”

    “经审理,叶熙月本人辩解无效力,判断叶熙月主观上对叶翩然存有恶意。叶熙月雇佣柳春儿三人随同叶翩然,目的不详,结果为柳春儿三人死亡。”

    “现做出判决如下:叶熙月对柳春儿三人之死负有第三责任,主观上对叶翩然抱有恶意,做出行动并赋予实施,有罪。由于证据不足,不构成戕害同门罪。判处刑罚为受断魂鞭刑,数三。”

    “叶翩然系受害人,不负有任何责任。”

    “以上。可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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