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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你们要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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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章 你们要识字? (第3/3页)

,你看向曦跟爹是怎么说的,分明就是看不起我,觉得我们是在胡闹,他们自己眼界低,就算把肥皂拿出来,指不定还要说需要用到猪油成本高,总要阻挠我们,还是算了吧,瞒着好些,你不是想做生意赚大钱吗,现在机会就在面前,你别告诉我你要放弃。”

    “当然不能放弃。”高宣咬了咬牙,他到底是真的喜欢做生意,当初看上刘媛媛也是她开口说的生意经吸引到他了,觉得这个姑娘是个人才,两人合作一定能让日子过得蒸蒸日上。

    “行,那我们去镇上。”

    “去什么镇上,我们去县里,县里才有大商人愿意跟我们合作。”刘媛媛志气很大,高宣也不遑多让,两人紧跟着就出门了。

    还是在高盛他们之前先离开。

    向曦坚持要跟着一起去镇上,高盛看了她一眼,进屋子去找了一顶棕色的皮毛帽出来,给她戴在头上。

    向曦摸了摸,“诶,还真是动物皮毛。”

    “这是棕熊皮毛做的帽子,有一年村里深山里来了一群县里的公子哥,他们的武器好,想射杀棕熊,正好老大遇见了,就去帮了个忙,那群人就分了他一块肉和一点皮袄子。“高老爹坐在赶牛车的位置,解释说。

    向曦和高盛跟着坐上去,高云早就提着书箱坐上去了,牛车悠悠走了起来,向曦崇拜地看向他,“高盛你这么厉害啊,还能打死棕熊。”

    高盛一低头就撞上她亮晶晶的漂亮眼睛,苍白的小脸大半被皮毛帽挡住了,丝毫不遮掩她的好容貌,皮肤洁白得能看见细小的绒毛,就是瘦得手腕上能看见血管,“嗯。”

    “多吃点肉。”高盛皱眉提醒,“看你瘦的。”

    “好呀,我们今日就去买点肉回来呗。”向曦靠在他有力的胳膊上,只觉得安全感爆棚,说到吃肉,高家这几日光顾着给两个病患治病,顿顿熬野鸡汤,肉确实没吃过,向曦可耻地馋了。

    高老爹在前面听着,有些欲言又止,想提醒两个孩子节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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