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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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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合作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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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朝柱是湖北蕲春人,从乾隆十五年开始就在当地传播白莲教教义,信众很快扩散到数百人,于罗田多云山中建立起义中心,以英山天马寨为会合点,圻州杨河为后勤点,以“统掌山河,普安社稷”为奋斗目标,利用开荒烧炭、加工木板等为掩护,编写、散发文告,鼓动当地人起来反清;又在各地招兵买马、准备军械。操练刀枪。还派人联络安徽霍山、太湖、桐城、毫州,河南商城、开封、南阳、四川峨嵋山等地的反清势力,互为呼应,并设立四将军职位,分统各部,准备商量好时间一起动手。

    可惜的是和历史上大多数教派起义一样,马朝柱还是栽在了保密的问题上;乾隆十七年的时候被当地知州李泌知道了。四月初八日,湖广总督董鄂,永常经圻水(今浠水)巴河入罗田,

    驻兵于跨马墩;湖北提督哈某驻兵圻州的望天畈;两江总督章佳-尹继善驻兵英山的金家铺和霍山的千箩畈(今安徽金寨县);安徽寿春镇总兵牧光宗则率兵入山搜捕。查抄出军械三百余件,硝磺(制造火药的原料)数百斤;捕获马朝柱母、妻、子、侄及起义民众共二百余人,马朝柱只身逃往四川。

    出了这么大的乱子乾隆肯定不高兴了,四月至十二月的九个月间,就批阅马案奏章五十一份,传下谕诣五十八道。罗田知县冯孙龙,因“纵恶养奸”,乾隆帝下令将其斩首;教谕彭大本以失察“管内教匪”降职为训导;光山县知县谭龙因不亲历稽查案情而撤职;江西巡抚鄂昌在奏章中未提及本境发现起义传单一事,也挨了申饬。至于马朝柱全家和起义的那些民众自然被杀了个干干净净。

    如今黄河水患,百姓流离失所,朝廷赈灾的行动还没开始,正是发动百姓造反的好时机;可惜一来红花会没有合适的人选,二来陈家洛对下一步的行动有自己的安排;再加上兰封就在后世的兰考县附近、距离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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