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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一步错步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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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一步错步步错 (第3/3页)

到尾说了一下,基本上和那天晚上发生的一至。

    周警官说:我强调一下,因为当时人家还喊了,而且还追你了,你却没有理会,你这个性质不属于偷,是属于抢劫!

    我说:可我明明就是偷啊?

    周警官说:就算你当初的目的是偷,但是受害人反应过来了,而且进行呼救,并且跟随着你后边有讨回损失的财务,你没有终止,所以你的性质已经变成了明抢,而不是偷,如果你听见她喊你了,你哪怕把东西扔掉,也可能构成犯罪未遂,现在你既然把东西拿走了,而且已经成功,不但没有停止犯罪,还错上加错,第二天打电话给受害者本人进行敲诈勒索,所以这个事情相当恶劣,非常严重。

    我说:我会被判刑吗?

    周警官说:估计你是出不去了,但是具体的含多少年设一个需要交给法院,我没法答复你。

    我突然傻了,难道真的就完了吗?会被枪毙吗?会不会一辈子都出不来了?此时此刻才真的感觉到无比的后悔。

    周警官又问:你是一个人吗?

    我说:我还没结婚,没有对象。

    周警官乐了……

    周警官说:我是问你有没有同伙,没问你姐妹结婚有没有对象?

    我说:没有,就我自己。

    周警官说:抢的东西呢?在哪?

    我说:在一个洗浴中心的橱柜里。

    周警官:都在吗?

    我说:还有点没用的让我扔了。

    周警官问我:丢在哪里了?

    我说:好像是草丛里。

    周警官:现在还能找到吗?带你去找。

    我说:差不多吧?

    他对着另外做笔录的警察说:先这样吧,有什么不足的,新情况再审吧,先带他找东西去,下午办手续,把他送看守所吧,同时申请检察院逮捕令。

    年轻的检查警察说:好的。

    恰巧,周警官还没有吃饭。

    他拿了一盒盒饭,记得还是红烧肉,还有几块排骨。

    我就那么眼巴巴的看着,他也同时看见了我。

    周警官问我:吃饭了吗?

    我说:没。

    他把盒饭给了我一盒,说:吃吧,吃饱了该上路了。

    这句话吓得我一哆嗦,差点没把盒饭扔了。

    周警官看我:放心,是找东西去,不是你想的那个上路。

    我问:那个周警官,我会被枪毙吗?我能判多少年呀?

    周警官:枪毙倒是不至于,至于判多少年吗?这个得问法院了。

    你是未成年,估计只能少点吧。

    周警官又说:人一辈子的难免犯错误,你还年轻,记住了,以后好好做人,别干一些违法犯罪的事儿,现在是法制社会,跑你都没地方跑。

    下午,在警车的押送下,我戴着手铐和脚镣,地理当然了,穿梭在人群里,走过人群,映入眼帘的是很长一段路的警戒线,估计当时围观的人没有一万,最少也得有几千人,因为拿证是一个繁华的地带呀。

    就听见有很多人在议论,什么事儿是杀人吗?该不会是来找尸体吧?看着架势犯的事不小啊?……也有人说:看那小孩的年纪应该不大,可惜了,干点啥不好,非要违法犯罪……

    在我的引领下,折腾了好几小时,也没找全我扔的那些东西,也许有的被人捡走了也不一定,当天下午,我被送进了即墨看守所,

    正式走进了铁窗铁门被关进了铁栅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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