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八十一、赵清秀:他叫檀郎,师姐们认识下!【7k加更,求月票!】 (第2/3页)
动声色的看了眼红布包裹着的玉手镯。
想到了什么,他脸庞若有所思。
……
欧阳戎麾下的刺史府与江州大堂,在颁布了限越女令后,迅速引起了城中市井的热议。
这古吴越之地信仰元君的人家还是很多的。
与之相对应的,是浔阳城内,警戒严守的层级上了一个档次,街上巡查的官府捕快、监察院女官、黑甲武士的数目呈直线上升。
“怎么感觉外面警戒巡逻的队伍更多了,欧阳公子,你知道怎么回事吗?”
傍晚,幽静小院后院。
石桌旁的方举袖放下了碗,朝对面津津有味扒饭的修长青年,好奇问道。
欧阳戎如实道:
“哦,上官颁布了法令,下马的江州大堂和监察院正在依法抓捕越女,收缴一种叫做云梦令的东西,私藏者重刑,包庇者连坐……”
方举袖与方胜男面面相觑。
欧阳戎给默默歪头的赵清秀夹了一口菜。
“等等别动。”
他忽然伸手,把赵清秀嘴角一粒米饭捻了下来,放进自己碗中。
赵清秀害羞的低下脑袋。
欧阳戎笑看着她,没去看投来目光的方家姐妹,嘴里叮嘱:
“没事的,在下与燕捕头那边熟,应该不会来咱们院子打扰,不过这几日,方大娘子和方女侠还是别往外面跑了,容易被巡逻队搜身……”
“好。”
“多谢欧阳公子了。”
方家姐妹眼底神色各异,皆颔首答应。
方胜男突然问:
“这个限越女令是不是那个叫欧阳良翰的刺史颁布推行的?”
欧阳戎平静颔首:“嗯。”
“呵。”
方胜男冷哼一声,眯着眼,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欧阳戎瞧了眼她。
方举袖拉了拉妹妹的袖口,后者才收敛神色,闷头干饭。
晚膳过后,欧阳戎收拾了下碗筷,本来要帮忙洗碗,被找赵清秀赶出了厨房。
赵清秀知晓他今晚还有应酬。
【檀郎先去忙】
“好。”
欧阳戎没走。
厨房门口,赵清秀微微歪头,蒙眼的小脸蛋疑惑。
“再看看你,你洗你的。”
欧阳戎抱胸靠在厨房门框处,笑容灿烂。
【还没到三日呢】
赵清秀写道,两侧脸颊泛起淡淡红晕,像是欧阳戎身后天边的晚霞,可惜她看不到。
“我知道,没想那事,就是突然舍不得走,想多看看你,晚上浔阳楼那边的晚宴,其实我不太想去,但有些事,由不得性子,得去做。”
闲聊般说到这里,欧阳戎轻声道:
“想做一个长久富足的人,得学会延迟享受,情爱亦是如此,咱们也不能急,很多事得慢慢去做,不能成天腻在一起,不然什么事都做不成。”
赵清秀似是好奇檀郎突然的话多惆怅,歪头思索了会儿,特别是其中一些字句,让她有些咀嚼回味。
【檀郎说得对,长久富足,延迟享受,说的真好】
欧阳戎笑了笑,忽问:
“绣娘不会生气吧,我家那边有其它女子,最近天天把你的糕点带回去给她们吃……”
他语气不好意思。
赵清秀摇头,竖起的食指压住他的嘴唇。
【我知道有一位姐姐,我也知你心意】
欧阳戎有些好奇:“你是怎么知道的,我说前面一个。”
赵清秀食指犹豫了下,才慢慢写道:
【檀郎忘了吗,你在龙城受伤昏迷,在大孤山三慧院卧床那会儿,我在的,算是见过她了】
欧阳戎愣了下,缓缓点头。
“哦。”
看了眼门外夜色,他没再多问,趁着院子里的方家姐妹等人不注意、视野有盲区,欧阳戎抱了下赵清秀,二人依依惜别。
“珑玲——”
走之前,他眸光瞧了眼绣娘高鬓上插着的冰白玉簪子。
欧阳戎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自从二人那夜在浴室奖励羞羞过之后,绣娘好像开始常戴这根冰白玉簪子了。
以前她虽然瞧着像是喜欢此簪子,但是却不敢戴,欧阳戎把它留在这里,她也只是小心翼翼的保管着,顶多是在晚上睡不着觉时,拿出来摇摇声响。
可现在,这几日,欧阳戎次次来,她都戴在头上。
似是想通了并且接受什么身份了一样。
二人关系悄悄发生了变化。
欧阳戎也说不清,但不管怎么说,这种变化瞧着应该是好事。
院内,秋千边乘凉的方家姐妹,默默目送欧阳戎的背影消失在幽静小院门口。
这位欧阳公子几乎每晚都过来陪小主吃一顿饭。
方胜男忍不住夸赞:
“姐,这位欧阳公子,对小主真好,一直陪着,每天一顿饭,也从来不见他把外面的脾气和情绪带回来。”
方举袖抿了下红唇,没由来的说:
“想对小主好的人多着呢。”
“这可不同,小主也喜欢他,有时候两人相互喜欢,相互投入,可没什么谁的重谁的轻的区别,都是甘愿给对方的。”
“你道理是一套一套,也不见你去实践,找个男子嫁了。”
“这可不行,老娘可是要入云梦当越女学艺,将来下山,行侠仗义的,岂能被情情爱爱给耽搁。”
“你这话小声点,别被小主听到了。”
“这不一样,小主神女一样的人儿,和我可不一样,小主早就修道有成了,是时候享受享受历练历练了,她是从世外到世内,而我是从世内到世外,不一样的。
“而且再出尘的仙女也得来人家红尘打个滚不是?侠义说书里都是这样,哪有一上来就看破红尘的,况且小主年纪还这么小……
“另外,老姐你没看见吗,最近小主她最近神采奕奕、容光焕发的,哪怕蒙了眼睛,也像是浑身有光,滋润无比,这就是男女情爱的力量啊,好的情爱最是养人了。”
“什么胡话呢?”方举袖皱眉训斥了句:“也不知羞,你别乱说,背后乱嚼小主舌根。”
方胜男大大咧咧的囔囔,嘴皮子贼快:
“哪里嚼舌根了,本来就是,现在啊,按侠义说书里的进度,应该正好是爱恨纠葛最缠绵的时候,好好处着呗,反正我觉得欧阳公子人挺好的,算是良人,最重要的是他还很仗义。
“我说要一人一剑行走江湖,他还给我出了不少主意哩,建议我提前规划好‘人设定位’什么的,先把穿搭整起来,方便以后一战成名了让江湖看客们记忆,比如一袭烈焰红衣胭脂大马,或者青衫仗剑腰悬葫芦……只有未雨绸缪,先规划好,才能在江湖红的长久,名声响当当,慢些被后浪拍死。
“姐,你说现在做江湖女侠都这么卷的吗,幸好我提早认识了欧阳公子,听他一席话,胜打十年架……
“所以我觉得仗义的人都差不到哪里去,欸,姐你说同样是姓欧阳,为何那个欧阳良翰助纣为虐,舍祖忘本,帮衬着北边权贵,调过头来欺负咱们天南江湖的义士;
“而欧阳公子却侠肝义胆、义薄云天,会下厨洗碗,心疼小娘,最关键的是,还按时回家吃饭!”
方举袖看了看满脸感慨的方胜男,摇了摇头说:
“越是好人,其实越难在这世俗的污浊官场中厮混上爬,欧阳公子能在江州大堂里混成现在这样,总是要牺牲些什么的,这些是外人看不到的地方,没有咱们想象的那么轻松,所以不要看一个人说什么,要看他做什么。”
方胜男疑惑:“姐姐什么意思?欧阳公子做的不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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