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驯龙 (第2/3页)
会彻夜吸食违禁品,吸嗨了之后见人就干。
那才是真正的淫趴现场。
费利克斯在开车,但也听到了她打字的声音,于是问了一口:“谁的消息?”
她回完消息之后便将手机收回包里:“没谁。”
她不需要回答他的问题。
费利克斯没有继续往下问,只是冷冷地笑了一声。
他开车将她送到楼下,降下车窗,往外看了眼破破烂烂的楼栋。
姜月迟知道,他一定又在心里批判这栋“危房”
这里只是旧了点,并不破,房租还是很高的。
费利克斯不能用他的眼界来看待他们普通人。
毕竟他吃一顿饭打赏给服务员的小费都能抵一个月的房租了。
费利克斯似乎有话要和她说,但姜月迟在他开口之前就进去了。
这是他刚才在车上告诉她的。
如果想让一个男人对你着迷,就不能让他太快“得到”
当然,费利克斯就是随口一说。
没想到她居然还真信了。
他下了车,靠着车身点了根烟,视线准确无误地停在了她所在的楼层。
直到她的房间开了灯。
眼眸微眯,唇角扬起一道玩味的笑。
真好骗啊爱丽丝。
谁是猎人谁是猎物,还分得清吗?
豪车和帅哥的显眼搭配显然格外引人侧目。
几个为了晚上聚会而出去采购食材的人这会儿也回来了。
其中两个女生互相使眼色,用眼神无声对话。
——有帅哥。
——看到了,你去要微信。
——好像是外国人,说不定人家没微信。
——那你问问INS账号。
——我有那个帅哥恐惧症。
——靠,我也有。
于是到了晚上,她们还在悔恨不已。当时应该鼓起勇气上去索要联系方式的。
姜月迟负责在旁边烤肉,因为她是里面做饭最好吃的。
张书清过来帮忙打下手,中途还会空出手帮她摇扇子。
她的额角很快生出一层细密的汗珠,张书清犹豫片刻后,还是拿来纸巾温柔地为她擦拭汗珠。
说是擦,其实就是蜻蜓点水的蘸取。将纸巾轻放在她的额旁,然后吸走汗珠。
触感很轻,像羽毛一样,又有点痒。
张书清的确是个非常有教养的人,并且懂得保持该有的边界以及分寸感。
姜月迟和他道谢:“谢谢。”
他摇头,将手里的纸巾折了又折,最后还是扔进了垃圾桶中。
然后他去洗了个手,接替了她的位置,让她去休息会。
姜月迟不大放心:“你知道该怎么烤吗?”
“嗯,刚才看了一遍,大概懂了。”
“哇,你好厉害。”居然只看一遍就懂了。
她是发自内心的夸赞。
或许是情绪价值给的太足,也可能是炭火太热。张书清的耳朵生出一些燥意来,不动声色的红了。
费利克斯一共给她打了四通电话,第一通是在五个小时前打的,当时她在给鸡翅串签子。
还有一通则是十分钟之前。
他们刚喝完酒。
得知姜月迟的酒量后,为了照顾她,他们允许她只喝低度数的果酒。
说是果酒,其实和葡萄汁没什么区别。
酒精含量只有百分之十。
但她还是有些上头,当然,也可能是困了。
她是被两个女生扶回房间的,她们甚至还贴心地给她卸了妆。
手机仍旧在包里嗡鸣不止。
姜月迟直到次日早上才看到那些未接来电,她坐在床上缓了十几分钟,才确信那是费利克斯打来的。
她回拨过去,第一次无人接通,第二次才传来男人低沉暗哑的声音。
“我还以为你死了。”
姜月迟被他冷冰冰的讥嘲弄得哽了一下,然后说:“没死,还好好活着。”
他冷哼。
姜月迟看了眼时间,走进盥洗室洗漱。这里的热水器效果一般,需要先将水龙头开一会儿才能放出热水。
姜月迟一般都会用脸盆在下面接着,以防浪费。
于是今天的第一通电话,是在水流的嘈杂声中进行的。
“有什么事吗,费利克斯。”
那边偶尔会有交谈声,听上去距离有些远,清晰些的她大概听到了Q2、年度财务报表、股市等类似的词汇。
她猜想,他大概是在开会。
真是没礼貌,在会议上堂而皇之的接电话。
罪魁祸首并没有察觉到,自己的第一通电话打过去时对方的确没有接。
是因为她锲而不舍地打去了第二通。
可若是她细想才会发现端倪,这是在以前根本不会发生的事情。
因为费利克斯一向以工作为重,感情在他那儿显然也排不到第一。
“今天下午有空吗,带你去个地方。”
她第一时间拒绝:“我不去情趣酒店,也不去私人影院。”
那边的声音变得烦躁和不耐烦:“我什么时候带你去过那种地方!”
额......好吧,好像的确是这样。
他嫌脏,并且他也说过,不想现场直播自己的性生活。
他告诉姜月迟,这种地方的摄像头是全机位的,甚至还能放大缩小某个部位。而且你知道吗,他们很少会仔细打扫,上面很有可能还能看见干涸的精-斑。
姜月迟听完后瞬间对这种地方感到恐惧和反胃。
从此再也没有去过这里了。
虽然上次是和米兰达一起去的,两个人看完了泰坦尼克号,然后抱在一起哭了半个小时。
她想,摄像头那边的人如果不是变态的话,应该是不会对这种哭到鼻涕眼泪一块儿流的人感兴趣的。
费利克斯耸肩:“难说,有些人的性癖很独特。我看到你哭也会勃-起。”
“......”
回忆到此为止,姜月迟继续追问费利克斯要带她去哪儿,他没有直接说,只是让她记得穿一些方便行动的衣服,最好是深色的。
姜月迟一开始还不理解,直到他的司机过来将她接去目的地。
嗯.....
费利克斯说:“恭喜你,爱丽丝,回到你的老家了。你前天不是还说希望见到同乡吗。”
“......”她纠正他,“我说了,我的老家是在一个美丽乡村,不在贫民窟!!”
是的,没错。他们此刻所处的地方正是纽约最大的贫民窟。
旁边搭了好几个棚子,桌子上摆满了各种食物和玩具还有书籍。另一边则是免费的午餐。
很丰盛,有烤吐司和三明治、土豆烩鸡排、沙拉、煎鳕鱼等等。她甚至都想排队去领一份了,如果不是害怕费利克斯嘲笑她的话。
因为看上去比她平时吃的还要丰盛QWQ
姜月迟看了眼拿着碗自觉排起长队的流浪汉们,开始质疑起费利克斯做这些事情的原因。
他可不是会发善心的好人。该死,他不会迷上人体研究了吧?
他十分难得的没有穿正装,而是一件深色毛衣和皮夹克,就连裤子都是黑的。
姜月迟想,他之所以提醒她穿深色衣服,不过是因为他对穷人的固有偏见而已。
他觉得他们都很脏。
穿深色衣服最起码看不见那些糟心的手掌印。
棚子下面有保镖在维持秩序,但凡有人试图插队或是推搡,那些高大强壮的男人就会过去,直接将对方从队伍里提走扔掉。
“......”
姜月迟目睹了这一幕,问他:“你确定你是在做慈善吗?”
费利克斯点了根烟,冷笑道:“有时候真不知道你的贫穷到底给你带来了什么。试着走出象牙塔吧,爱丽丝小姐。你知道纽约的流浪汉都是些什么人吗?他们的手臂上至少有二十个针眼。这样的人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姜月迟听完他的话,后背微微发凉。
国内的违禁品在这边是合法的,所以经常能够看到路边有神志不清的人躺着。
这也是为什么入夜后姜月迟不敢出门的原因。
“那你为什么还.....”她欲言又止。
费利克斯慢条斯理地掸了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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