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房子 (第2/3页)
,还掉剩下的房贷,加上本来的积蓄,还能有一百多万。
在2019年,一百多万在这座城市里,不算少,但也算不上什么巨款。不说其他,想全款买套好点的房子,都做不到。
最开始时向坤想的是,如果自己因为这个“病”挂了,那这套房子就是留给父母养老的念想。
开始时他存着的还是“治病”的想法,所以留在这座大城里,如果挺不住被迫要去医院的话,医疗条件以及各种讯息也肯定要好一些。
但随着一次次的饮血、变异后,他的想法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
特别是在和唐宝娜一起远足那次后,他觉得可能远离人群和都市,或许是更好的选择。
确实,他现在没有什么必须要留在这座城市的理由。
回到老家的话,他也想好了,这一百多万先给父母买份大额的商业保险,然后剩下的钱存起来,自己只需要很少一部分钱,就可以撑好几年了。
不结婚、不养孩子、不追求生活品质的话,其实要活下去消耗是很小的。
……
到底是离开还是留下,向坤还没有做最后的决定。
不过不管是什么决定,先把房子收回来是肯定的。
之前的租户其实也是向坤这套房子唯一的租户,从他这房子交房后就开始租了,两边都不是很计较的人,遇到事情各退一步就完了,这几年配合的还算不错。
搬走之后,那租客还特意简单清洗了一下房子,所以向坤过来的时候,并没有看到一地狼藉的景象。
当初交房时,本身房子就配有简装,所以向坤也没有再花钱多做装修,当时想着如果以后收回来自己住,再重新装修,所以只买了简单的几样必要的家具,以及空调、洗衣机等几样电器,电视和冰箱都是租户后来自己添置的。
之前的租户虽然人不错,但家里也是有两个小孩的,住了几年,墙壁、地砖什么的多少也都会有些污损,不过本来就是便宜的简装,向坤也不怎么在乎,很痛快地就把押金一分不少地都退了。
又简单清扫了一下,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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