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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六章 哈比与斯特凡 (第1/3页)
“……那好大人,祝您中午愉快!”
“谢谢,你也是。”望着眼前那由于激动,而满面红光的卫兵队长,斯特凡忍不住又叹了一口气。
愉快,愉快!可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他又哪里愉快得起来?从昨天晚上开始,他在使用梅卡努斯的问题上就不断地碰壁;让斯特凡真想不明白,日薄西山的究竟是自己,还是那几个瞻前顾后的后辈?
折腾了一晚上,也没从根本上达成共识,转过天来,敌人的使者却到了。
之后的局势,便彻底地脱离了他的掌控――骨龙的威胁,冲动的贵女,还有码头上佣兵的暴动,一桩桩、一件件接踵而来,就像一连串纠结不断的噩梦,让你即使醒来多时,也仍怀疑身在梦中。
最扯的是,自己居然在市政厅,整个浮冰港防卫最严密的地方被人给劫持了!而且劫持他的人,还是个从未见过的小伙子;你说这帮卫兵到底干什么吃的,怎么连生人都随随便便地放进来?
是的,绝对是生面孔,这一点斯特凡敢指天发誓。虽然他上了岁数,记性也不比当年,但谁让劫持他的这位如此“出众”,即便是以前只见过一面,也绝没有不记得的道理。
棕色的卷发,棕色的眼睛,和所有优秀年轻人一样自信而又明朗的笑容;搭配起来,还是很有几分帅气的。只是那眼睛的棕色较淡,仔细观察的话,还能从其中分出一丝丝的红色来,就好像市面上价值连城的“血琥珀”,妖异,而又深沉。
但这并不是让人能记住他的根本原因。这小伙子最大的特点,其实在于他的打扮――法袍配长剑,试问还有比这更怪的么?
答案是有。
比如说一件老旧的法袍,再配上把造型极其古怪的剑!
是的,极其古怪……比一般的长剑、刺剑略宽,又细于双手的斩剑;通体黄澄澄却绝对不是金子(黄金太软不适合用来做兵器);而且不论剑型,吞口还是剑柄后的重物,都不是大陆上流行的款式,剑身与剑柄上的铭刻斯特凡虽然看不懂,但不知为什么,他竟然能从中读出一股属于历史的沧桑与凝重。
――剑名卓拉!反正那小伙子是如此称呼它的,只是斯特凡不明白,一个好端端的人为什么总是对剑说话。
如今这把剑,已经到了斯特凡背上;就好像斯特凡一直背负着它似的,但那只是看起来是这样而已……只有斯特凡自己才知道,事情的真相,是那小伙子不知用什么方法,让剑悬浮在自己背上。
唔,也许用“贴”这个字眼会更加贴切。谁在乎呢?反正对方一动念,那剑就会在电光石火间割断自己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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