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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章 左宗棠复陈海防塞防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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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九十六章 左宗棠复陈海防塞防折(1) (第2/3页)

已,何敢辄发难端!

    自轮船开办,彼挟我傲我者,我亦能之;而我又专心致志,方广求善事利器,益为备之备。谓彼犹狡焉思启,顾而他之,似亦非事理所有。

    论者乃欲撤出塞之兵,以益海防之饷银。臣且就海防应筹之饷言之,始事所需,如购造轮船、购造枪炮、购造守具、修建炮台是也;经常之费,如水陆标营练兵、增饷及养船之费是也。闽局造船,渐有头绪,由此推广精进,成船渐多,购船之费可省,雇船之费可改为养船之费,此始事所需与经常所需无待别筹者也。

    海防之应筹者,水陆练军最为急务,沿海各口风气刚劲,商渔水手取才非难。陆路则各省就精兵处募补,如粤之广、惠、朝、嘉,闽之兴、泉、永、漳,浙之台、处、宁波,两淮之淮、徐、凤、泗、颍、亳诸处,皆可训练成军,教之招募勇丁,费节而可持久。现在浙江办法,饷不外增,兵有实用。台防议起,浙之开销独少,似非一无可恃者比也。海防应筹者只此也。

    论者乃议停撤出关之饷匀作海防,夫使海防之急倍于今日之塞防,陇军之饷裕于今日之海防,犹可言也!

    臣军二次凯旋入关,请拨军饷四百万,分六十万两畁陕,余以饷臣部各军。凡军需、军粮、军火、军装、转运、赈抚、津贴、招募一切,均挪移饷项,暂应急需,未尝另立款目。嗣后户部议拨各省关、厘二金解济臣军,而后臣军之军饷乃有八百余万之数。而裁撤冗兵、溃卒有费,抚辑土匪、安插茴民有费,局势日扩,用费日多。

    甘肃旧有各军,均照臣军每月发盐菜、发粮食、发寒衣、发转运费、发月满饷。合计入关度陇,每年牵算,所获实饷不满五百万两,而应出之款不下八百余万两。协饷到营,一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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