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29章 先挣钱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29章 先挣钱 (第3/3页)



    秦九章摊摊手:“你看我住的这环境,哪敢谈什么长篇大论?”

    “也是!但将来以秦兄弟的底层出身,必然更能着眼于民意。”张恨水说。

    张恨水终归是个报人,民国很多报人真的忧天下。

    秦九章笑道:“我对生活的感触确实太深了,北京城里到处都有我的脚印。”

    话虽这么说,但秦九章很明白,民国换过那么多总统、内阁,每个上台都是张口“民意”,闭口“民意”的,但并没有人把“民意”放在心上,也不曾在哪件事上尊重过“民意”。

    张恨水、史量才,以及邵飘萍等报人,虽然手持社会公器——报纸,一直试图立足于民意之上,但他们所能做的其实很少。

    一不留神,还会丢掉性命哩。

    张恨水说:“差点忘了,商务印书馆的张监事还让我代他传话,希望你译一本英国作家毛姆的长篇小说,因为他很喜欢你的译作风格,单价依旧为千字三元。”

    “太好了!我正有此意!而且我已经想好了译哪部。”

    秦九章相当渴望挣钱,每次小打小闹投稿,费事不说,也不够干脆。

    “秦兄弟选的哪一本?”张恨水问。

    “《月亮与六便士》。”秦九章脱口而出。

    这才是毛姆众多作品中的精髓,也最为世人知的。

    张恨水看了空荡荡的房屋一圈,并没有书架,“似乎没有原本?”

    “额,是的……”秦九章说,“不然你们再多赊给我一两块钱,让我去买一本?”

    张恨水一愣,旋即笑道:“可以!”

    他从钱袋里又拿出两块钱:“这钱算在商务印书馆账上。”

    秦九章再次不客气地接过:“就当预支的。”

    心里盘算一下,《月亮与六便士》大概15万字,千字三元,就是450元。

    巨款啊!

    一天写四五个小时,十天就能搞定。

    而且正好可以通过它,完成自己第一阶段训练民国风文笔的计划。

    “下月中旬我就可以交稿。”秦九章自信道。

    “如此快?”张恨水讶道。

    “这不是卡着你们下个月底前发薪水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