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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围绕着典史职位的角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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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围绕着典史职位的角逐 (第2/3页)

  原来,此前的县令姚淼,被调离之后,最近擢升为南方某地的知州。而这个姚淼,和本地黑河府知府属于同年的进士。二人虽然没有见过几面,但是在交通不发达的古代,这样也算是一种臭味相投的“金钱之交”了。在政治利益上,他们互相投其所好,互结同盟。

    姚淼此前担任县令重用的冒英奴,因为有新县令的打压,不敢过于放肆。但是现在突然又像翻身了的咸鱼,越来越不把新县令放在眼里。

    旧县令任人为亲,贪污国帑,大肆收受贿赂。好好的一个县,被他弄得司法黑暗、乌烟瘴气。现在很多百姓把他们的案子翻案的希望寄托在了新县令身上。但是,可巧不巧的,冒英奴这帮人又突然拿到了尚方宝剑。

    这个尚方宝剑,可以说就是冒手里由旧县令题词相赠的一幅画。冒英奴每每拿出这幅画,明里暗里点出他和旧县令之间的“故友”关系。让怀疑他的人闭嘴。

    像任何一个童年的时候有很多幻想的人一样,在童年,如果大人欺骗他说水稻像竹竿一样高,草莓像香蕉一样大个,这个世界的所有人都循规守矩,他们也是会相信的,因为他们的眼中世界就可能是这个样子。

    但是,正直的人即便是在成年之后“世界以痛亲吻”他很多遍,他仍然相信和坚持善良。

    而恶人,用一个似乎不太妥帖的比喻。秦朝时的丞相赵高,蹲茅厕突然对人生和世界有了恍然大悟一样的顿悟。他看着茅厕里面扭动身躯的蛆虫,大概是突然觉得世事和人生不过如此,都是如此污秽。一切的美好,似乎都是虚假的、虚幻的。

    善良的人坚信污秽是一小部分,是可以剔除的部分,而恶人大概觉得一切皆是污秽,而善良让他们变得软弱。所以就有了“指鹿为马”。

    第三节 “软脑壳”案;“孟母三迁”案——风月场所带来的噩梦

    这些衙役似乎料到严肃是那种心里藏不住事的人,就一千个叮咛一万个嘱咐,对他说:“我们说的这些事,哪儿说哪儿了。先生不要让别人知道。我们人头比他们少,他们什么事情都能干得出来。”

    这些在冒英奴手下的人,有的确实是冒通过各种手段拉拢、铁定心思跟定他的游手好闲之辈,但是有的则是屈于他的淫威。

    瑷珲的老百姓只知道如果出了事,最好落在他们这拨人手里,而不要老在冒英奴这拨人的手里。

    平时这帮人逍遥跋扈,骚扰证人、毁灭证据、恫吓威胁苦主。

    现在又添了一件恶行——自愿充当老毛子的内线,透露江东六十四屯富户的地址,对老毛子的劫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严肃本以为他们不过是盘剥百姓的好处而已,没想到他们会居然不在乎充当人人唾弃的“汉奸”角色。前者是体制的缺失,是内部的矛盾,后者则是你死我活的斗争。

    严肃以前在职场尝惯了做绿叶衬托别人的角色,不用说这次众人簇拥着他,让他在C位,让他有一种前所未有的被抬举的感觉。大家这样“待见”他,可能一是因为他读过书,另一个可能是大家看到他在知县面前受到赏识。当然,不排除龟县令暗中早就策划好了所有的安排。

    他走出酒楼,脚步既轻快有有些沉重——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现在不是膨胀的时候。他不知道自己这个蝴蝶的翅膀,是不是能够扇动瑷珲这个地方的风暴,改变一些人的残酷命运。

    回到大车店后,由于两个案件的胜诉,严肃兴奋地在房间里踱步了良久。

    几个混得比较熟的伙计到菜场买了食材,准备做小鸡炖蘑菇、白菜汆肉,给他接风庆祝。严肃虽然曾经暗自发誓要学会自己做饭做菜,但是总是嫌做菜的流程麻烦又漫长,昨晚才一身的油腻味,等到菜做完,浑身已经吸满了饭菜的油烟分子,肚子已经不饿没有食欲了。这让他总是想起过年过节母亲忙碌做饭到最后才上桌,马虎挑几筷子饭菜就不吃了的情景。

    “哎!哎!哎!”伙计老张看到严肃正准备拿菜刀斩小鸡的笨拙样子,赶紧喊停。

    “小心剁手!还是让我来吧,大先生!”

    老张戏谑地说道。

    严肃也没有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冒犯,退后看着伙计们忙活,感觉自己站到那里像一个闲人。

    老张是那种能修马车、能给马钉马掌、赶起马车杠杠快、会做饭又能言会道的人。每次站在老张的面前,严肃都觉得自己比老张矮了半截。

    严肃总是在心里暗叹,在乡下像老张这样的人,就是生错了地方。

    他不由得联想——哪些在社会塔尖上的人物,多多少少是天时地利人和都凑齐了,才成就了他们的成功。就拿上985、211大学来说,必备的条件至少包括小时候没有得脑膜炎和其他影响智商的疾病、父母没有离异、上学不会被父母带着在店铺里赶写作业、老师没有因为他一次两次的错误而彻底伤了他的自尊和学习的信心、家里不会条件太好让他失去了奋斗的动力......

    所以,严肃从来没有看不起那些在底层诚实劳动的人。

    “还是老张做的饭嘎嘎香!地道!”

    “那还用说!”

    老张毫不客气地受领他的夸奖。

    严肃看着老张把小鸡剁好、焯水,觉得自己啥也不干就像个白痴,顺手就把锅支好,要倒油煎鸡块。

    “哎!哎!大先生,您还是歇着吧!厨房的事我来!”

    严肃看着老张生了火,鸡块在油锅里刺刺啦啦又散发出迷人的香味,正想着用什么语言形容自己片刻的“逍遥”生活,突然意识到大家对自己这么的待见的背后,是对他的沉甸甸期望和朴素的拥戴。

    回到大车店之后不久,又有两拨人找上门,这次不是起诉,而是出于对原来的案件判决的不满,期望严肃能够为他翻案。

    大家苦旧知县颠倒黑白、倒行逆施久矣。新知县上任,加上有严肃这样的助力,他们感觉似乎有翻身的机会了。

    第一个案件是一个典型的侵权案。案情简单,但是让案情不简单的是所谓“鸡蛋脑壳”(或者“软脑壳”)理论。

    去年夏天天气溽热水稻田需要取水浇灌时期,因为夜间取水被他人截流,原被告之间发生口角并殴斗。原告为杨得财,被告为王礼学。被告是买了几十亩水稻田小“地主”,当晚他只身一人和原告之间对峙,没有占到便宜,嘴唇还被打出血,这让他怀恨在心。一直等到去年秋天,在他打伤并致杨得才致死的前一天晚上,他召集几个乡上的地痞,在自己的院子里面喝酒,策划着要给杨得才一点颜色看看。酒到浓处,王礼学透露杨身上有一处旧伤,他叮嘱这几个地痞下手不要太重,搞不好会出人命。那几个地痞一个说道:

    “要教训他就要狠一点,让他长长记性”。

    一个说道:

    “出了什么事,我们兜着,跟你无关。”

    王礼学看无法说服他们,也就不置可否。

    他们这番吵吵把火的对话,被邻居家的王寡妇和赵有财听见了。

    第二天,王纠集这几个地痞把杨得才达成重伤,由于被打到旧伤,不治而亡。

    官司打到县衙,县衙收了王的好处,最后只判王支付杨的烧埋银,其余赔偿要求一概不理。其出具的理由是——王不知道杨身上有旧伤,对旧伤造成的重伤和死亡不承担责任。王仅仅是出于怜悯之心而支付了烧埋银。

    案件纠结的地方就是——侵权人是否对由于受害人的“特殊体质”而导致的重伤或者死亡承担责任?

    这里需要交代一些法律理论的背景。

    在英美法,有一个“蛋壳脑袋”理论——如果由于受害人“脑壳易碎”或者其他特殊体质,加重了受害人的伤害,那么侵权人仍然需要为受害人的所有伤害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冥冥中自有天意,严肃亲手调解过类似的案件。

    在接收这个案件之后,严肃查阅过相关的理论,并登陆了“中国裁判文书网”。

    输入“蛋壳脑袋”,有26个相关案例。令严肃感到诧异但同时有有些欣慰的是,这些案件绝大多数(如果不是全部的话)都采纳了“蛋壳脑袋”理论。这在一个完全不同于“英美法系”的“大陆法系”国家,能够实现这种法律理论的“移植”,说明我们的法官确实能够与时俱进。

    这些精彩的判决几乎都提到:“过错是行为人主观上的一种心理状态,”“受害人的特殊体质是一种客观状态”,“一个脆弱的人不能因为自己的脆弱,而在法律上承担比正常人更多的责任。”

    不但如此,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第24号指导案例中,明确地指出:

    “本案中,虽然原告荣宝英的个人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影响,但这不是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的过错,荣宝英不应因个人体质状况对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残存在一定影响而自负相应责任。”

    用白话讲,受害人的个人体质状况又不是他的错,被告不能以此为由请求不承担或者只承担部分责任。

    当然,话又说回来,如果侵权人明知他有旧伤还这么做,那么就不必援用“蛋壳脑袋”原则了,直接判决侵权人责任成立且承担“全部”责任。

    严肃感觉到要给县衙的人上一门“蛋壳脑袋”的侵权法理论课,难度和效果可想知。但是,除非证明王知道杨身体有旧伤(因而存在“故意”),否则这个理论他非得掰扯清楚不可。

    严肃想分两步走:

    第一步,寻找证人,证明王是知道杨的旧伤的。

    第二步,在诉状中详细阐述“蛋壳脑袋”理论,以争取县衙的支持。

    就第二步而言,严肃这里总结归纳出目前学界尚没有人提出的一种理论(援引者请援引本理论作者李志贵的姓名):

    就蛋壳脑袋而言,存在三种情形:

    第一种,武汉电梯劝烟案。在这里,“侵权人”的行为是公益性质的,不存在明知故意,所以法律应当不认为侵权行为存在,因此也不存在侵权责任。

    第二种,出于过失的侵权行为。

    过失和故意相比,前者不追求侵害或者犯罪后果的发生。换句话说,发生侵害行为或者侵害加重情形,是违背侵权人的意志的。

    对于这种应当预见到(比如这个人行为蹒跚,侵权人应当料到身体在哪里存在残疾或者伤病)但是没有预见到“特殊体质”的情况(比如这个人行为蹒跚,侵权人应当料到身体在哪里存在残疾或者伤病)或者自信能够避免侵害后果加重的情况(比如,能料到来家里过万圣节的小朋友对花生米会过敏,仍然提供花生米),应当认定侵权成立,但是应当适当减轻他的责任。

    第三种,就是故意加害行为了。

    这样一来,我们把看问题的角度从“特殊体质”本身改成侵权人对“特殊体质”存在的过错程度了。

    “中国裁判文书网”没有区分故意和过失的情形。

    换句话说,交通肇事是过失犯罪,但是受害人是老年人,有很多家中伤情的基础疾病,比如严重的心血管疾病等,侵权人仍然应当承担受害人的一切损害后果或者部分承担其损害后果。这视乎法官而定。“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裁判也显示了这种分歧。

    “蛋壳脑袋”理论很先进,但是也需要一些微调。

    严肃的看法是,假如是故意伤害行为,那就是说什么都没用,就没有如上文所说“部分减轻”赔偿责任一说了。

    所以,到最后,关键的问题是证明王存在故意伤害行为。

    注意这里的“故意伤害”和上文提到的“明知有旧伤而仍然故意伤害”截然不同。

    怎么说呢?这么解释吧——这里说的“故意伤害”就是行为人完全与交通肇事、失火、因为过失导致动物伤人等等过失行为相反,其目的是存在造成“任何伤害”;王纠集地痞故意找上王的家门打伤他,就是“故意”,不考虑是不是存在“特殊体质”;而后者则不然。

    换句话说,只要是故意找茬,故意伤人,就都是我们这里讲的“故意”。只要是“故意”,那么侵权人的“道德谴责性”和“恶意程度”就要高于过失,就应当承担“全部”侵权责任,应就不仅仅是烧埋银了,还应当包括误工费、医疗费等等实际费用,甚至包括对受害人家属的赔偿责任(“赎铜入杀伤之家”——赔偿受害人家属)。

    这个理论虽好,但是龟县令并非是法律专业人士,而他手下的那帮胥吏和师爷,却是一帮难缠的对手。

    严肃寻找证人的事情有了一线亮光。

    在案发前一天晚上在家里听到王家宴请地痞的王寡妇,由于是妇人,害怕打击报复,不敢出面指证,就告诉严肃他的“老相好”、邻村的赵有财知道这件事。

    问题是,赵有财虽然和王家也结有素怨,但都是一些农村家长里短的小矛盾,他不愿意缠上邻村的官司。

    严肃为了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这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命啊!就这么没了!你要是不作证,你良心里过得去吗?”

    严肃也不愿意这样道德绑架他人。但是,这就是赤裸裸的事实。

    赵有财吞吞吐吐,好不容易说出他到邻村是去见王寡妇,这种私情他不愿意传得沸沸扬扬。

    严肃本可以说“那你可以说你上邻村是为了打工啊、办事啊”,但是,这属于“诱导证人”,他狠狠地压制住内心里想说的这句话,就此作罢。

    “还有,王家是知道我经常上王寡妇家的,我和他在王寡妇家门口碰到过。他在衙门审案子的时候要是问我说我上村里干啥,那我还能说啥?这不是明摆着让我丢人现眼吗?”

    严肃心凉了半截,不知道案件应该怎么继续。

    第四节一边是火焰,一边是海水——一边被拥戴,一边被冷落

    杨得财的官司,像烧开了、没有盖的水壶,严肃不知道如何下手。这和现代打官司法官可以在民事诉讼中依职权调查取证不同,严肃必须自己花力气为当事人找正面证据和反面证据。

    就在严肃的诉状呈上去不久,龟县令特意吩咐以后严肃的诉状都必须经他亲自过问,但是这仍然挡不住手底下一些师爷和书吏企图架空龟县令的意图。以前姚县令在的时候,这些官司都过了他们的手,现在推翻不仅是打脸,而且他们拿了被告的好处,也给人一种靠不住、拿钱不办事的印象。官司的是非黑白不重要,而忠于利益是他们永恒的处世法则。

    所以,没有压倒性的证据或者新出现的明显证据,龟县令也没有理由轻易翻案。但是,诉状中的理由和申辩,他扎扎实实地看懂了。龟县令为严肃的文采和学识而拍案赞叹。

    严肃的诉状被师爷批注之后被退回到他手里。收到之后,严肃看了一眼,结果不出他所料。

    师爷的批注充满了感情色彩,严肃在看的时候想象这个师爷被激怒之后颜情无状、扭曲的脸:

    “案情已审结,今又申诉复核。若有难言之隐,可提请复核。但案情不变,并无新发现证据,若本衙门有千万人无法署理也。纯粹恶意诉讼,谋取营营小利。照原告说,被告须为其不知晓的伤处造成的致死承当责任,一旦允许原告诉求,岂不知普天下人有几多无辜获罪,有几多无辜判赔?另原告方不能确证被告事先知晓被告伤处而袭击之,本案无须多论,驳回申请,再诉不理!”

    严肃深知这种他和师爷的“隔空喊话”背后并没有那么简单。一方面,他受龟县令之恩惠和照拂,另一方面他也得很长一段时间接受那一帮师爷的鄙视和倾轧。

    命运是无法自行选择的。严肃又一次感到无法排遣的愤怒和压抑。

    他看过的一本俄罗斯小说里面,作者借着主人公的口,以诗歌的形式对“命运”进行了一种隐匿的赞美:

    “哈姆雷特

    喧腾一落,我出了台。

    倚门而待,

    我倾听遥远的回声:

    是什么发生在我这一代。

    暗夜从四面向我压下,

    像千百望远镜聚来。

    上帝啊,但能放过,

    莫让我尝这苦艾。

    我喜欢你执拗的构想,

    我也愿扮演这个角色。

    可如今演的另一出悲剧,

    但求此番能别用我。

    可场次全已排好,

    解决也无可逃脱。

    我孤单,一切在伪善中沉沦,

    人生啊,真非同小可。”

    这恰恰能与孟子说的“虽千万人吾往矣”暗通款曲。

    外界的添油加醋的传言,让严肃似乎成了一个能飞天遁地有治世奇才的旷世大侠。连江东对面的瑷珲城的一些人,也找到了他,让他为他们的官司出谋划策。严肃也并非不领情,知道这背后是县衙那些和他“结盟”的人在给他加任务,加“绩效”,托举他,让他有朝一日能主政瑷珲县的司法大任。

    这其中有一个官司,是一个为了孩子的求学而上演“孟母三迁”的母亲提出的。和她一起的,还有她的邻居,抱怨街道拐角处一处不店铺是一家隐秘的“风月场所”。他们的诉求很简单,这败坏社会风气的场所,不但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种种难言之痛,也降低了沿街的店铺租金。

    如果按照严肃所学,不道德、败坏社会风气的场所,对公众的危害,是可以提出侵权诉讼的。这种“风月场所”是一种公害(用英语就是Public

    uisa

    ce),这和附近的机场飞机起降造成养鸡场的鸡群惊吓是类似的。造成的损害,比如租金不动产租金和房价的降价、养鸡场的损失和噪音造成的听力损失等等,都是可以索赔的。

    但是严肃不是他们口中传扬的“魔术师”。他无法把这种侵权法的先进理念,完好无损地带到一个尚未经受在法治文明方面的“欧风美雨”之洗礼的旧中国。

    就在严肃在江东的一个小屯子体验“诉师人生”的时候,在遥远的东西伯利亚地区的哥萨克军队里面,有一个年轻的哥萨克少尉谢廖沙正在服役。

    谢廖沙出生于一个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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