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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郑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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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郑芝龙 (第2/3页)

  李虎三迟疑了一下,但没说什么,拱手应诺而去。

    “香佬……”康永祖看着刘香,有些不满。

    “阿祖,都是兄弟,不可因小失大!”刘香拍了拍康永祖的肩膀,“我们现在实力还很弱小,需要互相依靠,我们不能彼此争斗。……放心,哥哥以后绝不会让你一直吃亏的,咱们毕竟是多年的老兄弟了。”说完,骑上驴子,朝远处的码头而去。

    四月初四,海上巨寇,刘香师五十余舟,犯潮漳浦,破东里镇,大掠四野,毁房屋百二间,纵乡民三百余,其中女子数十,携财物无数,翌日,遁海南下。

    “大哥,咱们这么倾巢而出,万一没截住刘香,反而让那厮跑了,或者他直接来骚扰漳厦,怎么办?”

    漆黑的夜色里,福建厦门所外海,一只规模庞大的船队迤逦在广阔的洋面上,大小船只一百余艘,其中有约四十多艘均为四百多吨到九百多吨的武装商船,上面布有15-25门红夷大炮。这支在中国乃至东南亚海域最强大的武力,属于近十年来快速崛起的郑芝龙兄弟。

    从嘉靖年以来,海上枭雄并起,尤其是天启年间,大陆天灾人祸不断,近海部分海商乃至渔民纷纷下海,充做海盗。小股武装不算,能称为“巨寇”的,前有李旦,颜思齐,后有郑芝龙、杨六(杨禄)、杨七(杨策)、周三、李魁奇、钟斌、刘香等等。

    但,自从朝廷招安郑芝龙之后,海上势力又开始新的一轮洗牌。此时,最大的东南亚乃至中国近海,最大的海上势力尚属于荷兰人。他们在加里曼丹、婆罗门等东南亚岛屿征服当地土人,建立殖民势力,发展香料贸易。此后,还侵入台湾,设立殖民机构,垄断了部分海外与大明的贸易。于是,郑芝龙先是主动与荷兰东印度公司达成一项协议,双方和平共处,互不攻击。此后,双方进入了和平期。郑芝龙则利用这段时间,腾出手来帮朝廷大举剿灭了旧日的海上兄弟,进一步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且绝大部分海盗都被其收服,最后只剩刘香等少数几个海盗团伙在海上逍遥。

    眼看着郑芝龙逐渐要垄断中国沿海至日本,以及部分东南亚海上贸易,这极大的损害了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商业利益。遂打破与郑芝龙仅仅维持了五年的和平期。

    崇祯六年(1633年),荷兰人以要求明朝允许开市为由进攻厦门,击沉了很多明朝船只,其中也包括郑芝龙集团的船只。郑芝龙对此非常恼火,决定与荷兰人开战。1633年10月22日荷兰东印度公司军队与海盗刘香组成的联军和郑芝龙的大军在料罗湾开启决战。

    当时,郑芝龙的火器与荷兰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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